近日,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泰安市看守所、泰安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法治守护青春 法援点亮希望”法律援助走进市看守所志愿服务活动,我所仇桂萍律师作为志愿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实地参观泰安市看守所后,志愿律师们者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对在押人员提出的有关刑罚执行疑义、申诉、减刑以及婚姻家庭、债务纠纷等问题答疑解惑,并鼓励服刑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仇桂萍律师为部分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小俊(化名)16岁,XXX学校在校学生,2024年6月份,在xx网吧门口看到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心生贪念,将电动车盗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在押中。
仇律师在了解本案过程后,为小俊耐心分析案情,讲解法律条文,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精神压力。经过此次会见,小俊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一定改过自新,以后重新做人。小俊流着悔恨的泪水说道:“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让我明白了违法犯罪就要受到惩罚,以后我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一定好好做人。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泰安市泰山区法治专家库以及新泰市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泰安市律协法律援助公益委员会委员、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泰安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办理的多起法律援助案件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为优秀;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多年,理论与实务经验丰富,办案风格稳健细致,主要致力于民商事案件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