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张生受邀到泰山区社会组织活动中心进行社会组织的普法教育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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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张生受邀到泰山区社会组织活动中心进行社会组织的普法教育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0-11-26 游览量455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张生律师受泰安市泰山区民政局的邀请,在泰山区社会组织活动中心进行社会组织的普法教育宣讲活动。

张生律师对《民法典》对涉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做了讲解,通过讲述案例的方式,对“用人单位的奇葩体罚将受限”、“劳动者因职务侵权致使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合伙人提供劳动有无报酬”、“关于以公益为目的的民营实体作为保证人、抵押人问题”、“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规则”等做了细致入微的分析,将民法典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引发大家共鸣。
此次讲座内容全面、阐释精准,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通过学习,与会者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 、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

下一步,我所也将把学习宣讲《民法典》与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联系起来,多形式、分层次、全方位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助力法治建设。